各市劳动保障局: 为宣传、交流、展示我省各地的创业先进典型和创业促进成果,激发城乡劳动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热情,着力推动我省的创业促就业工作,经研究,拟定于今年10月下旬举办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现将有关筹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由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办;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协办。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拟成立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组委会,由省劳动保障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室、就业处、培训处、失业保险处、就业局、职介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负责成果巡回展实施方案制定和组织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筹备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具体承担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各项筹备工作。 二、展示准备 (一)筛选创业带头人和整理编辑事迹材料。各市应从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或SYB培训学员的成功创业者中,将创业业绩突出,创业经历典型,创业事迹感人,特别是安置就业再就业人数较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和代表性的创业带头人筛选出来。各市筛选的创业带头人数量为10名,并按下列要求对其先进事迹进行认真整理和编辑。 1、文字材料:每个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文字材料应不超过600字,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2)创业项目和创办企业运营情况;(3)奋斗历程和经营业绩;(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吸纳和安置就业再就业人数等。 2、图片资料:拍摄创业带头人个人工作照片和反映企业基本概况、经营范围、生产产品等图片资料,每个创业带头人提供的不同内容图片资料数量共计不少于5张。 (二)征集、论证、筛选创业项目和整理编辑项目推介材料。各市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创业项目征集活动,要从本地区建立的创业项目资源库中,将经专家论证可行的投资小、见效快、市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特别是投资少、风险小、回报高的特许加盟及连锁经营项目,以及诚招代理商、经营商的“新、奇、特”产品项目等各类创业项目筛选出来。各市筛选的创业项目数量为10个(不含从事餐饮服务、批发零售、保洁保绿、家政服务、美容美发等传统成熟项目),并按下列要求认真整理和编辑创业项目推介材料。 1、文字材料:整理编辑的每个创业项目推介材料应不超过400字,主要内容包括:(1)创业项目名称;(2)项目经营产品;(3)市场需求分析;(4)资金投入预算;(5)投资风险评估;(6)项目收益预测;(7)专家论证指导意见;(8)项目推介人及联系方式。 2、图片资料:拍摄反映该创业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生产产品及项目特点的图片资料,每个创业项目所提供的不同内容图片资料数量共计不少于3张。 (三)整理编辑培训机构成果展示材料。各市应从本地区职业培训机构中推荐一家组织管理规范、培训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实训功能齐全、品牌专业突出,推荐就业率高的培训机构参加成果展示,并按下列要求对其展示材料进行认真整理和编辑。 1、文字材料:整理编辑的培训机构成果展示材料不超过600字,主要内容包括:(1)培训机构基本情况;(2)教学组织管理情况;(3)培训品牌专业情况;(4)实习实训功能与教学实力;(5)培训质量和教学效果情况;(6)培训后学员推荐就业情况等。 2、图片资料:拍摄反映培训机构基本概况、实训功能、培训品牌专业和教学实力、指导就业情况的图片资料,每个培训机构所提供的不同内容图片资料数量共计不少于8张。 以上各项展示材料(含文字材料和图片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应于今年9月15日前全部结束。各市务必于9月20日前,将上述各项展示材料全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过期不报的,视同放弃展示处理。 三、展板制作 本次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展采取由各市提供展示素材,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并统一设计制作展板和影像光盘。各市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认真筛选、编辑、上报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材料、创业项目推介材料、培训成果展示材料,以及所有需要展示的图片资料等。 四、具体要求 1、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筹备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各市要成立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活动办公室,统一协调处理各项筹备工作;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经办人员。各市于8月31日前将巡回展筹备工作承办部门和负责人名单报组委会办公室。 2、各市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公开征集创业项目、招募创业指导专家志愿者等形式,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扩大本次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的社会影响。 3、全省创业促就业成果巡回展示活动,拟定于今年10月下旬在召开全省就业促进会成立大会的同时举行首展仪式。首展仪式结束后,将安排在全省17个市进行巡回展示。 联系人:省就业服务局张光旭吴大厦 电话:(0551)2624327传真:(0551)2676989 E-mail:sjyj@ahldt.gov.cn 附件:各市巡回展筹备工作承办部门和负责人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