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自贡日报社、市文联《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七月六日
关于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的意见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市总工会团市委自贡日报社市文联)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繁荣艺术创作,促进文艺人才、文艺精品的涌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以优秀的创作成果和丰富多彩的演出活动营造自贡历史文化名城氛围,充分展示我市改革开放的成果以及全市人民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市委、市政府每两年举办一次艺术节的部署,我市将于2007年国庆黄金周期间举办“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繁荣文艺创作和演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文化艺术事业发展,广泛发动,多方参与,实现“艺术的盛会,市民的节日”目标。
总体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所演剧(节)目必须健康向上,坚持思想性、娱乐性和观赏性相统一,以反映时代精神、歌颂各条战线上的新人新事为主体,通过演出推动新人新作的涌现。专业团体的创新节目要达到70%以上。
二、组织领导
本届艺术节由市政府主办,相关单位联合承办。市政府成立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艺术节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陈吉明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郭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富民市文化局局长
成员:李晚玲市财政局局长
刘蔚市广电局副局长
曹和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景新市体育局副局长
徐明远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志杰市安监局副局长
邱忠杰市总工会副主席
林念劳自贡日报社副总编
刘蕴瑜市文联主席
陈刚市文化局副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陈刚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专业剧团演出
1.大型原创歌舞剧《盐》专场,责任单位:市歌舞剧团、市曲艺剧团。
2.大型新编历史川剧《刘光第》,责任单位:市川剧团。
3.《川剧折子戏·小品》专场,责任单位:市川剧团。
4.《杂技·魔术》专场,责任单位:市杂技团。
5.《音乐·舞蹈》专场,责任单位:四川青年艺术团。
(二)群众文化活动
1.《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开幕式》,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2.《自贡市第十一届十大歌手赛》,责任单位:市文化馆;
3.《自贡市第九届舞蹈新作比赛》,责任单位:市文化馆;
4.《自贡市第十四届业余戏剧小品比赛》,责任单位:市文化馆;
5.《自贡市群众合唱比赛》,责任单位:市群众声乐爱好者协会;
6.《陈正萍个人音乐会》,责任单位:市文联牵头;
7.《全市大、中、小学歌咏比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自贡市企业文艺展演周》,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9.《少儿歌舞》专场,责任单位:团市委、市青少年宫;
10.《广场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11.《自贡市第二届社区文艺展演》,责任单位:市文化馆、各区县政府;
12.《自贡市第十九届书法、美术、摄影展》,责任单位:市文联;
13.《国产优秀电影展映周》,责任单位:市电影公司;
14.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全市文物、文博和旅游景点将举办各类专题展出和游乐项目,责任单位:市盐史馆、市恐龙馆、市图书馆和各区县政府。
四、展演时间、地点
(一)艺术节开幕式于2007年9月下旬在汇东春华广场或市川剧艺术中心举行。
(二)本届艺术节主会场设在汇东春华广场。
(三)市川剧艺术中心、檀木林影剧院、东方广场、人大广场、妙观寺广场及各区县设立分会场。
(四)市盐史馆、市恐龙馆、市图书馆分别举办专题展出和游乐活动。
(五)艺术节期间全市各影院分别进行影片展映和送电影下乡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艺术节期间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邀请市有关领导莅临艺术节相关活动。
(二)市文化局负责艺术节的组织工作,落实演出节目及剧场、广场的演出,落实全市影院的影片展映。
(三)市广电局、自贡日报社负责整个艺术节的宣传报道。
(四)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文联负责艺术节本行业的宣传、动员、组织和活动落实。
(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负责整个艺术节期间剧场、广场演出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细化方案,并抄报组委会办公室。
自贡市第十一届艺术节是我市文化艺术活动的一次盛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力量,认真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向建国58周年献上一份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