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2010年元旦节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精神,2010年元旦节放假时间为1月1日至3日,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