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要求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有些银行为60周岁)。另外,在中国内地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也可申请。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3、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4、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提出借款申请时,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1、房产证;
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
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另外,外籍人士购房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1、买卖双方欲交易的房屋,已经通过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上市审批(无需审批的,不经此程序);
2、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3、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或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银行如果认为房屋价格基本符合房屋价值,可以不经此程序);
5、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德意赌书》;
6、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7、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8、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款合同;
9、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1、借款人按月还款;
12、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