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索赔时效的起始时间是自对保险人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人寿保险索赔时效为5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
人寿保险索赔时效的起始时间是自对保险人具有请求给付保险金权利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1、人寿保险索赔时效为5年;
2、除人寿保险以外的人身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1、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
2、 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
3、 调查员根据要求,展开调查。
4、 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出赔付金额。如有疑问仍可派人调查。作出核赔结论。
5、 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专人签批,签批同意后结案。
6、 通知领取赔款或其他书面通知。
人寿保险索赔时一般需要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缴纳保险费的凭证、有关能证明保险标的或当事人身份的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其他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提供的文件。
此外,还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记录)、用药清单、住院发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如没有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有医院公章);意外伤害伤残证明材料、意外伤害身故有关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