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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2013-11-08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1、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在法律上有本质的不同

(1)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12.2万元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

(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2、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同(车主有责情况下的赔偿)

(1)死亡伤残费用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1040元最高赔偿10万元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1040元最高赔偿10万元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1万元。

(3)财产损失费用赔偿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费1040元最高赔偿10万元交强险 保费1050元 最高赔偿0.2万元。

3、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区别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最大的区别在于赔偿范围有所不同,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也就是说,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总额就是10万元。

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被判无责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

4、是否有费率优惠

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如普通私家车一年的基础保费为950元,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是一起赔付吗

正常情况下,先交强险理赔,额度不够时再用第三责任险赔。

举个极端的例子吧,三责险买了50万的保额,同时买了不计免赔,结果出车祸对方住院所有花销1.5万,出院后索赔50万,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如果给了,那合伙骗保的人满大街都是了。两个人买个3万的车,买好保险,出个小车祸,一方让另一方赔50万,保险公司还不跨了。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围的确定

根据我国《保险法》和国务院交强险《条例》及保监会关于交强险《保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制,第三者险适用总项责任限额制。

1、交强险的法定责任总额为6万元,下含三个分项。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千元;财产损失限额2千元。

分项责任限额制的含义是指,受害人的单项损失只能限于在对应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获得赔偿,当某一项责任限额未用尽时其所剩余额不能填补于其他损失范围内。尽管你所产生的伤残赔偿金4万元,医疗费用1.5万元,财产损失5千元,其损失总额与交强险的责任总额一致均为6万元,但你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制度下并不能获得6万元的全额赔偿,你只能在伤残项中获得4万元的赔偿,在医疗费项中获得8千元的赔偿,在财产损失项中获得2千元的赔偿,也即你在交强险范围内只能获得总额为5万元而不是6万元的赔偿,因为伤残分项责任限额中的1万元余额并不能填补于其他两项中。所以,虽然总的赔偿责任额充足,但当分项责任额不足时,受害人并不能获得充分的全额赔偿。

2、第三者险中的总项责任限额制则与此完全不同。该项制度下,受害人的各种单项损失的获赔额不受分项额的限制,只要全部损失总额不超过总的责任限额均可获赔。例如,某车投第三者险责任总额为20万元,如果受害人产生伤残损失10万元,医疗费损失3万元,财产损失5万元,另法院拟判精神损害赔偿2万元。此时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恰好在总责任限额20万元内,则其可获得全额充分的赔偿,不受各单项损失额大小的限制。

3、精神损害赔偿在上述两险种中均可获得理赔,但在交强险中精神损害赔偿归类于死亡伤残单项限额中,当该项中责任限额被物质性损失索赔额用尽时精神损害赔偿将不再可能获得赔付。

第三者险则不存在这一限制,只要在总的责任限额内各种合理损失均可获赔。但该两险种均实行先物质后精神的原则,即在责任限额内必须优先赔付物质性损失,有责任余额时才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你可根据上述保险法制度向人民法院提出自己合理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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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险理赔 交强险 三责险 交通事故 交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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