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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

2013-11-14

如今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上扬,很多低收入家庭根本供不起供应商的天价楼房,一家大小几口,只能挤在租来的小房间里生活。为了解决这一类住房问题,国家推出了廉租房政策,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申请廉租房应符合法定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由于廉租房是为了解决特困认可住房问题而设置的,所以申请廉租房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申请廉租房有以下限制条件:

1、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2、离婚不足2年的;

3、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4、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5、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6、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7、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8、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9、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廉租房的程序

1、住房保障办在主要媒体上发布申请公告,公告内容应包含申请区域范围、准入条件、申请时间等,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按户为单位需经过向户籍所在社区进行申请并公示(户籍不在社区按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域,由镇街指定社区受理申请公示)、镇街初审、民政局认定、住房保障办审批公示的多级审核;

2、申请家庭根据公告,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社区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经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交镇街初审,无异议的由镇街盖章后将申请表及相关收入证明材料移交民政局审核认定,后交住房保障办复核;

3、住房保障办复核后,将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的资料退回镇街,并附退件单,由镇街经社区通知申请人并出具不符合申请资格通知书;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办统一组织摇号,确定配租顺序号并发放《廉租住房保障租金配租资格证》或《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资格证》,申请家庭进入轮候配租。

申请廉租房的注意事项

申请廉租房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廉租对象覆盖面狭窄,需求旺盛与房源供给短缺并存。

我国廉租住房制度规定的保障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因而一些中间层家庭和农民群体却无法享受这一政策。相对狭窄的保障范围,使得很多群体在参与分配之前就遭受到制度上缺陷所带来的机会不公平。

其次,廉租房供给不足,很难租到廉租房。

廉租房制度建设由于责任不清、资金来源缺乏等问题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廉租房建设无益于财政和政绩。特别是在土地出让招标拍卖的今天,廉租房建设会减少土地出让金收入,该收入在某些经济落后地区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甚至占了一半以上。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由于无利可图,故反应冷淡。

最后,配套政策不完善,对享受廉租房政策的低保人员资格的认定和退出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统计与审核机制不够完善,对符合廉租房政策的保障家庭认定存在一定的漏洞,致使一些不符合政策的人搭了廉租房的便车,而确实有需要的家庭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同时,一些城市还缺乏对廉租户实行动态的管理及退出机制,缺乏事后监督,致使一些廉租户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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