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申请廉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一)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的审核材料及其复印件(以下将《申请审批表》、相关的审核材料及其复印件,统称为“申请材料”)。
(二)受理、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人民政府)通过审核“申请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报区建委汇总后上报市房地产局。
(三)住房情况审核
市房地产局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局。
(四)收入情况审核
市民政局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房地产局。
(五)公示、审批
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均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地产局予以公示。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补贴对象予以登记,核定月补贴额,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房地产局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局申诉。
(六)补贴资金发放
市财政局根据市房地产局、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的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和数额,及时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廉租住房补贴对象,实行打卡发放。
(一)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二)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而将原有房产转让的,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中扣除,但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的,货币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的,货币补贴按照标准全额发放。
(三)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统一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赁房屋的总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6平方米,并且不低于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其实际支付房租低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仍按照补贴标准发放补贴。
(五)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因经济收入情况发生变化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自《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有效期届满次月起,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50%发放补贴。
(六)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需入住公办或民营敬老院、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等机构的,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意见,由申请家庭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按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向其入住的养老机构发放补贴。申请家庭成员入住养老机构的实际费用低于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的,仍按货币补贴标准发放,超出实际费用部分发放给申请家庭。
廉租住房补贴申请书
尊敬的xx领导:
我叫xx,最近单位在佳节来临之际,准备给有经济困难的职工解决困难,补发一定数量的困难补助。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单位的难处,经再三深思熟虑后,决定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申请原因如下:
1、因单位进行旧房改造,将所居住的旧房拆除,本人需在外租房居住。虽拆迁办已解决部分房屋租金,但是由于大环境的影响,房屋租赁价格普遍提高,本人任需负担一定金额的房屋租赁费用。
2、本人一家老少三代,孩子已经成年。老人年岁已高。现在家庭经济困难,承担能力有一定的困难。 鉴于自身原因颇多,以上所述两条为特殊情况,其他均可克服。本人现月收入仅千余元,随着物价的上涨和收入的限制,承受能力实在有限,无力承担高昂的开销。为了能让自己能安心生活,更好的工作,同时也考虑到单位的经济状况和难处,特此向单位申请一定的困难补助,请单位酌情解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