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属于政策性用房,因为其性质的特殊性,所以在购买二手公房时就需要特殊的程序与材料,加上公房产权的特殊性,所以在转让过程中存在比较多的风险,需要购房者加以关注。
已购的公有住房如要上市,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出售人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出售,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职工按公政策所购住房申请上市出售审批表》;
②住房产权证书;
③当事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的证明文件;
④同住成年人同意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⑤按公政策出售住房时的收入专用票据;
⑥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⑦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提供原产权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方公住房上市出售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准予其上市出售的书面意见。
3、准予上市出售的,由买卖当事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并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所买卖房屋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5、买卖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税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6、买卖当事人在办理完过户手续30日内,到当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二手公房交易要注意什么,主要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购房者需要了解公房的产权可靠性。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公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并了解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分摊费用。
2、确认二手公房登记的面积和使用期限。在房产证中,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户型、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已补分摊。另外,土地出让金也是公房必须交付的一项相关费用,这是由原业主支付的。
3、清楚二手公房背景与周边环境。买家须了解该公房是否欠交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煤气费用,或者房屋是否抵押给银行,可向管理处或就近的居民了解情况。如有配套设施的,要现场使用以确认是否有损坏,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现象,“三表”是否出户,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还是宽频,小区绿化保安情况以及住宅电梯质量等。
4、确定二手公房房价的合理性。通过对市场上房屋买卖交易信息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买家还要多留意媒体信息、广告、宣传,然后与自己所意属的房屋进行比较。还可委托诚信中介公司或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让双方达成合理的房价。
5、办理二手公房交易过户手续要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是房屋买卖的最后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关,不要轻易先交钱再过户或者先过户再交钱。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但是,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法院一般根据下列原则来判决由哪方承租: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但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