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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类型

2013-12-05

《专利法》第10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转让有多种类型,因此专利转让时一定要谨慎。

专利转让类型

1、转让:企业以买断的形式获得您的专利,签了合同后您自己和其他企业都不能再实用该专利技术

2、全国独占:在全国范围内只有这一个企业能使用您的专利技术,您也不能在国内使用

3、区域独占:只有这一个和您签了协议的企业能在指定的区域内使用您的专利技术,包括生产和销售等

4、排他许可:和您签合同的企业能使用您的专利技术,您自己也能使用。

5、普通许可:这个涉及到一个入门费,就是先给您一笔钱,然后您还可以在专利转化成生产力后产生的利润中提成,具体的额度由协议中规定。普通许可不限制和您签合同的企业的数量。

专利转让资料

1、提交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书;

2、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若涉及企业申请人更名等事项);

3、专利证复印件和法律状态证明书;

4、与原代理机构的解聘书及受让人新的代理委托书;

5、若涉及对外进行专利技术转让,则针对技术的性质,还需增加如下文件和/或手续:

(1)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该许可证办理手续详见http://www.gov.cn/flfg/2009-04/30/content_1301179.htm;

(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该证书办理手续详见http://www.gov.cn/flfg/2009-02/04/content_1221640.htm。

专利转让程序

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合同。该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对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除本法或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需

4、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只能向国内的中国单位或者中国公民转让,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已经登记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予以公告,使公众可以知晓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主体的变更情况。

专利转让程序

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合同。该合同为要式合同,即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对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除本法或有关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3、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需

4、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只能向国内的中国单位或者中国公民转让,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已经登记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予以公告,使公众可以知晓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主体的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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