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既可以以单位的名义提出,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提出。如果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两个方面,可以申请保密专利。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保密专利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两个方面的发明创造。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专利申请。
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对物质及其运动规律的新的认识,不是人们利用自然科学规律创造出的能在工业上应用的新产品、新方法,不能予以专利保护。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的思维推理、分析判断记忆的规则和方法,不能在工业上运用,不能产生一定的技术效果,因而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不能予以保护。但是,当一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时,则该发明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对于网络上的经营模式也不给予专利保护。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诊断和治疗疾病的方法,因不具备工业上的适用性,也不属于专利保护的范围,但用于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则可以申请专利,并取得专利保护。
4、动物和植物品种
除美国等少数国家外,对动物、植物新品种不予以专利保护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但对生产动物、植物品种的新方法,如人工养殖筏、栽培法等则可以取得专利保护。
按照我国现行专利法的规定,转基因动植物,克隆人的方法以及克隆人,改变人生殖系遗传身份的方法,人胚胎的工业或商业目的应用,可能导致动物痛苦而对人或动物的医疗没有实质性益处的,改变动物遗传身份的方法以及由此方法得到的动物不能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这类物质因对多是涉及军事和国防方面,不宜公开,不给予专利保护,但用于原子核变换方法的仪器、设备等新技术可以取得专利权。
近些年来,由于信息技术等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断扩大,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一些国家对原先不给予保护的某些智力活动的规则、方法以及用新方法获得的动植物品种,也开始给予保护。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保密专利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两个方面的发明创造。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专利申请。
一、保密请求的提出
(一)由申请人提出
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认为其发明涉及国家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上作出要求保密的表示,也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专利局准备公布该申请之前(即自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内)提出保密请求。
(二)由专利局提出
审查员在进行分类时,将发明内容可能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专利申请挑选出来。
二、保密的确定
(一)发明内容涉及国家安全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移交国防专利局进行审批,并通知申请人。
(二)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保密通知书。申请人陈述意见后,保密审查员仍认为不需要予以保密处理的,应当发出不予保密决定书。
(三)除明显不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保密审查员应当把申请文件复印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和摘要)送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该申请文件复印件之日起四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专利局,专利局应当将审查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未答复的,保密审查员应当发出不予保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该申请按照一般专利申请处理。
对于申请人未提出保密请求,专利局认为可能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应当参照上述第(一)、(三)项的规定处理。
根据《专利法》第四条的规定,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保密专利。一般而言,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国防专用或者对国防有重大价值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涉及国家安全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对于军民两用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其发明能够推广应用,就不宜申请保密专利。申请保密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