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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如何征收

2013-10-18

遗产的征收对象很多,征收的范围也很广泛,这是遗产税征收的两大特点。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免征额后的余额。

遗产税征收对象

遗产继承税的征税对象为:死亡时全部财产;死亡前7年内赠与的财产;赠与后仍保留收益权的财产;视为应税转让的全部信托财产。英国现行遗产继承税的征收已扩大到:居住在或被视为居住在英国的个人拥有的或来源于英国的所有财产;居住在其他地区(国家)的个人拥有的来源于英国的财产。

遗产税征收时间

遗产税的征收现在没有明确时间表,一个国家如果经济达到一定水平后,国家就会开征,开征起来也是比较快的,如果温饱都没有解决,那是绝对不会开征的。估计三年后可能会征收。即使在三、五年后开征,也会选择适当的起征点和税率,起征点会较高,一般的平民及中产阶层应不会涉及。税率会较低以减少抵触情绪,利于顺利征收。

遗产税征收范围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必须缴纳遗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3、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不是任何遗产都需要缴纳遗产税的。

遗产税征收数额

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免征额后的余额。

另外,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2、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遗产税征收方式

1、只开征遗产税,对生前赠与不征税。

2、只征收赠与税,不征收遗产税。

3、对遗产和平时赠与都不征税。根据库珀赖布兰特国际会计公司收集的97个国家(地区)1988年的税收资料,世界上还有32个国家和地区未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中国为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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