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内容要书写全面,包括: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对财产的处理等问题。在形式上要满足最后立遗嘱人签章和表明时间的要求。立自书遗嘱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提供范文进行参考,避免当事人书写自书遗嘱时无从下手。
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1、要写明标题
2、要写明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
3、要写明立遗嘱的原因
4、要详细写明遗产的状况,包括债务。
5、要写明对财产的处理意见。也可以列一条财产,写一条处理意见。
6、要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7、要立遗嘱人亲笔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遗嘱
遗嘱人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