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被人烧毁保险公司赔吗
一般的私家车购买的保险,一般都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三大险种。对于他人故意破坏行为,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理赔的范围。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火灾属于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基本理赔范围,同时第六条第七条没有对他人故意纵火行为作出免责规定,因此从A款上可见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B款第二章车辆损失险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火灾属于车辆损失险的理赔范围,其他条款亦没有明确规定他人故意纵火行为属于免赔范围。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C款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火灾属于该保险理赔范围,其他条款也没有规定他人故意纵火行为属于免赔范围。
因此,仅仅从上述条款中就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有人故意纵火烧毁车辆的损失,应当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主险,根据保险规则,没有写明险种的情况下,首先应当推定车主购买了主险,如果保险公司认定没有购买,应当自行举证说明。
至于理赔问题,保险公司拒赔往往是没有确凿证据,只要车主具备一定保险理赔知识,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往往可以获得理想赔偿。
二、如何避免车险理赔纠纷
为避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产生纠纷,作为保险人,首先要加大保险条款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保险的认识和对保险知识、保险条款的了解。
提高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透明度,尽可能简化手续。从目前情况看,出险率最高的是私家车和出租车,对一些轻微的车损事故、人员伤亡较轻的事故、单方肇事的事故,只要警方证明,有事故现场照片,就可以当场赔付,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理赔手续。
真诚协商,争取谅解。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对人员伤害案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了解伤者的家庭情况等理赔必备证明材料,挤出理赔水分,减轻被保险人负担。
建立保险评估机构,发生事故后由相对独立的保险评估机构在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下尽可能做出公正的结论,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约束保险双方的行为。
经营观念要创新。要善于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运用到实践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