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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有哪些,保险合同如何成立?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阅读:465

文道全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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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是什么?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1、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2、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是保险人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发出的临时凭证,证明保险人已经接受投保人投保,是一个临时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的暂保单又称暂保条,人身保险的暂保单又称暂保收据。

但它们的法律效力与正式保险单完全相同,只是有效期较短,一般为30天,正式保单签发后,暂保单者自动失效。

3、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4、其他书面形式。(如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

在保险合同其他书面形式中,保险协议书是重要的书面形式。

二、保险合同如何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即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最终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与订立其他合同一样,保险合同的订立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步骤。

要约:(又称“订约提议”)一方当事人就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订约建议的明确的意思表示。

保险合同通常采用格式合同,保险合同的订立通常是由投保人提出要约(即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

承诺:(又称“接受提议”)当事人一方表示接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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