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保险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
2、享有赔偿请求权。
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明确规定:
(1)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就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该保险合同转让和质押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合同的转让和质押也无效。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二、哪些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投保
投保人只能给与自己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而不能为自己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投保人对没有保险利益的人投保,会增加道德风险,从而给被保险人的生命代来威胁。那么,哪些人可以为被保险人投保呢?如下所示:
1、本人,本人同时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2、配偶 ,必须是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同居以夫妻相称或男女朋友或不合法婚姻(如重婚)都不属于本条所称的配偶;
3、子女,包括亲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亲子女被他人收养的排除在外;
4、父母,包括亲父母、养父母、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但亲父母将子女送养的排除在外;
5、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所谓扶养关系是平辈之间(如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兄弟姐妹间具有抚养关系是具有前提的,即被抚养人无配偶、父母、子女;
6、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7、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除外。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是可以的,但对死亡保险金的给付的有一定的保险金额上限,超过上限部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