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例再保险合同有哪几类?
比例再保险合同可分为成数再保险合同、溢额再保险合同和混合再保险合同。
(1)成数再保险合同是最简单的一种再保险方式的合同。是原保险人将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双方商定的固定比例即成数确定原保险人的自留额和再保险人的分保额,再保险费、赔款的分摊均按同一比例计算的合同。
(2)溢额再保险合同是以保额为基础,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的合同。
(3)混合再保险合同是将成数和溢额两种再保险方式混合运用,即把成数分保合同视同自留限额,以成数分保合同限额的若干线数作为溢额分保限额的合同。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类型有哪几种?
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的对象就参加的资格条件而言,一般分为五类:
(1)被雇佣的劳动者,即一切被雇佣的劳动者,无论是工商企业,还是文、教、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分性别,都纳入强制保险的范围;
(2)生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劳动者,即企业工人数必须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准许参加保险;
(3)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即参加社会保险者,其收入水平必须达到法定的数额;
(4)从事特定职业的劳动者,即凡从事保险法令规定必须参加保险的劳动者,无论其收入水平高低,也不管是被雇佣者还是独立工作的人,都无条件地参加保险;
(5)达到一定年龄的全体公民,即凡达到保险法规定的投保年龄的人,无论是被雇佣者还是独立劳动者,或是无固定工作的劳动者,不分性别、地区及经济和社会地位,都在被保险范围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