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1、比例给付条款,又叫共保条款。它规定,对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部分的,采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赔偿办法。一般而言,被保险人自己需要承担的自付比例一般为20%到30%,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承担。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控制被保险人在接受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总额。
2、给付限额条款。该条款针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规定了费用或服务量的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由保险人承担,限额以外的部分需要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3、等待期条款,又名观察期条款。健康保险合同基本上都设定了这项条款,旨在减少被保险人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该条款规定,在保险单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导致收入减少,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通常来说,一年短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31天,长期健康险的等待期为90天到180天。
4、免赔额条款。该条款是健康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也是健康保险合同区别于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特征之一。该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当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须自己先支付一部分医疗费用,即保险人只负责对其医疗费用中超过免赔额的部分进行补偿。
5、受益人条款。该条款规定,一般情况下健康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身,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其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点与人身保险下的其他保险不同。
二、团体健康保险该怎么投保
1、关注保障范围。目前,市场上的团体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主要包括:因意外或疾病所致的门急诊或住院医疗、住院津贴、女性健康、重大疾病等。保险公司将团体健康保险灵活搭配,进一步满足企业需要:有的团体保险将健康险与寿险、意外险组合在一起;有的团险则是将健康险作为附加险种,增加了保险组合的灵活性;另外还有独立的团体医疗健康保险,购买时不必附加于其他险种之上,可以单独投保。
2、确定保险金额。投保多少健康险,是让企业头痛的事情,保费支出太多则会成为负担,如果太少则起不到保障的功能,一般要根据企业的员工福利体系,根据保险在各项保障中所占的地位,确定投保保额。
3、购买时,企业应提供员工的详细资料,如人数、年龄、身份证、男女比例、职业、健康申明,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员工健康告知书。保险公司将根据详细情况给出精准的费率。团体医疗健康保险的最低人数一般为5人或者8人,并且投保人数要占企业总人数的75%以上,以防范投保人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