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毒师制丧尸药
米尔社区消息:武汉一知名高校化学专业副教授张某联合朋友开设制毒公司,伙同化学专业研究生鲍某等人,生产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远销欧美,每月销售进账60万美元左右,堪称汉版“绝命毒师”。最终被海关查获包裹时摸出制毒窝点,团伙成员先后被抓获。昨天,张某等4人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在武汉中院受审。
毒品的社会危害性是众所周知的,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任何一个环节,在法律上都会有严重的惩罚。我国在打击毒品犯罪上更是绝不姑息,团伙作案、触犯多个罪名的,会从重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以上就是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简单介绍,您明白了吗?毒品犯罪是一个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毒品律师来解决的问题,当您有这方面的问题时,请您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