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勤查获吸毒人员三名

新京报讯,2月12日上午7点,南京二板桥派出所民警执勤时,发现一家住户窗户大开,而且屋内有阵阵白烟飘出,不仅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一大早天这么冷,谁没事开着窗户?而且屋内怎么会飘出白烟呢?带着疑问,民警敲开的住户房门,打开一看,客厅内赫然放着吸毒工具,4名成年人正在吸毒,旁边还有一个5、6岁的孩子。见此情况,靳警官立即将屋内4名成年人全部控制,并通知派出所请求支援。调查后,民警发现这4人是孩子的父母、爷爷奶奶。长辈们吸毒,就连6岁孩子也因长期生活在毒烟中,尿检结果同样呈阳性。但而后南京鼓楼警方官方微博账号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并未对男童进行尿检,不存在男童尿检呈阳性这一说法。
吸毒违法贩毒更是犯罪
同时,民警还从奶奶身上搜出17克冰毒、6克海洛因,谁能想到,6岁大的孩子是由她照料。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的成长让人担忧。目前,孩子奶奶已经被刑事拘留,孩子的爷爷、爸爸则被强制戒毒。民警正在对孩子的照顾问题进行进一步处理。其实不管男童尿检是否呈阳性,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肯定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好在男童母亲尿检成阴性,没有发现其有吸毒行为,目前该男童在其母亲这一法定监护人监护照顾下正常生活。
而吸毒已经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规定,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而孩子的奶奶因为身上藏有大量毒品涉嫌贩毒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