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举报毒贩获奖
广东汕尾市陆丰市公安局12日举行禁毒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今年以来禁毒重点整治工作。发布会上,陆丰警方还举行追逃举报奖励金发放仪式,向5名举报人发放奖励金共计140万元人民币。

陆丰警方披露,郑森系陆丰“11·24”特大走私毒品案的1号逃犯,2017年5月12日,经侦查掌控,陆丰市公安局对该案重大制贩毒犯罪嫌疑人郑森向社会公开悬赏100万元进行通缉。
警民联手打击毒品犯罪
2017年7月1日凌晨1时多,根据民众举报线索,警方在陆丰市甲西镇渔池村一民宅内抓获郑森(男,46岁,陆丰市甲子镇人),行动中同时抓获为逃犯郑森提供住所藏匿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水(男,48岁,陆丰市甲西镇人)。
陆丰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奕志介绍,今年以来,陆丰警方加大力度打击涉毒犯罪,共立毒品案件121宗,破案104宗,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86名,打掉涉毒团伙12个,抓获陆丰籍涉毒逃犯90名(其中投案自首14名),缴获成品冰毒约223千克,半成品毒品约720千克。
针对现阶段涉毒逃犯追逃,陆丰加大财政经费保障,每抓获一名陆丰籍涉毒逃犯给予奖励3万元,对民众举报并协助警方抓获一名涉毒逃犯的给予奖励10万元,对个别重大制贩毒逃犯郑森等悬赏100万。2017年3月29日,陆丰市公安局发布新的悬赏通告,并将陆丰籍涉毒逃犯悬赏通告在村社区和邻近的县区进行张贴,迄今收到举报线索300多条,抓获涉毒上网逃犯90名,其中有14名涉毒逃犯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对举报人保护有法可依
《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报复陷害罪以及该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罪,都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规定了刑事制裁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也适用于举报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我国检察机关作为可以接受举报的主要机关之一,有权接受公民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人士,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举报职务犯罪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举报人和受理举报的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