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
1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黄皮2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人制造、贩卖、运输海洛英、吗啡500克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贩毒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一贯贩毒的;武装贩毒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或者抗拒逮捕的;既贩毒又开设“烟馆”容留他人吸毒的;内外勾结,进行国际性贩毒活动的;贩毒犯在劳改期间脱逃后又进行贩毒的等。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