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四)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二、商品房交房有哪些具体步骤
交房流程一般包括下面的几个步骤:
(一)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交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人到约定地点领取通知书。
(二)购房人按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收楼部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楼事宜。
(三)开发商及物业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四)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需要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房屋钥匙,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要将问题写在交接单上,视具体情况可以拒绝收房,或者与开发商另行约定维修后先办理入住。
商品房的交房是商品房合同履行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合同双方尤其是购房者能否最终实现购房的目的。但是因对商品房的交付条件以及具体流程理解的不同造成了现实生活中商品房交房产生了诸多矛盾和纠纷。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和矛盾,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如果已经发生此类纠纷也可请专业律师帮忙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