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现下列情况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出现上述情况,购房者退房时,应向开发商出具书面通知。因上述原因致购房者退房,即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参阅购房过程中应纳税费章节)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不足部分可另行要求赔偿。因上述第7)项原因致退房的,开发商无过错的,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注意的是,购房者退房时应同时通知银行,解除借款合同,以免造成更大的利息损失。
二、房产纠纷如何解决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商品房买卖中发生争议时,有五条路可以走,第一条就是当事人双方即消费者与房地产商自行协商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第二条是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第三条是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第四条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最后就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
虽然消费者在解决争议时有上述五条路可走,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中都会有争议解决条款。一般是这样表述的: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某种方式解决:
(1)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与诉讼均为争议解决方式,但是二种方式却不能都选。也就是说,或裁或审,只能二选一。而人们对于诉讼都耳熟能详,但对于仲裁,却知之甚少。那么什么是仲裁呢?所谓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的裁决不仅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仲裁的裁决书和调解书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