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文书有哪些类别
公证文书主要有以下几类:
1、公证书。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经过审查核实,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文书。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活动的结果,公证的效力和作用集中体现在公证书中,根据规定,公证书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要件效力。
2、公证决定书,公证决定书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为解决某些公证程序事项而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根据规定,公证活动中的决定主要有: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回避决定、终止公证决定、拒绝公证决定、撤销公证书决定等。
3、公证通知书。公证活动中的通知是公证机构向当事人通告公证决定或其他公证程序事宜的行为。通知分为口头通知、书面通知、公告通知三种。口头通知用于解决一些简单的公证程序性事宜,应当直接告知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书面通知是用于解决法定的或重要的公证程序问题的书面文件。公告通知是在无法进行口头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而以公告形式发出的通知,主要用于提存等特殊的公证活动中。
二、怎样申办拍卖公证
申请拍卖公证,拍卖人应在拍卖的准备阶段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件。拍卖人是公民个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工作证等。拍卖人是企业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和职务等)和营业执照。拍卖人是社会团体的,应提交社团登记证。拍卖成交后,购买方也应提供身份证明。以上当事人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代理人要出具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二)企业单位等拍卖其资产的,要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拍卖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的资产,要提供同级政府的批准文件;拍卖集体资产,要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及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同意书。
(三)拍卖财物的所有权证件。如房产证、国家资产证明、自有资金证明等。
(四)拍卖方案说明书,内容包括:拍卖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拍卖方式、拍卖公告的内容等。
(五)拍卖成交后,还应提供拍卖会议纪要和买卖双方签订的拍卖合同书等。
(六)公证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由于拍卖是一种比较特殊的买卖方式,所以公证员对拍卖的全过程,包括拍卖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都要参与进行,以确保整个活动真实、合法。最后,公证员还要在拍卖活动终了时,宣读公证词,宣告拍卖活动是真实的、合法的;且整个拍卖行为是有效的,并在七日内出具公证书。但宣读公证词时间为公证书生效时间。拍卖成交后,买卖双方一般都要签订买卖合同,尤其是拍卖企业资产,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以便于日后办理拍卖物所有权转移的有关手续
以上就是公证书及怎么样申办拍卖公证的相关问题,我们要特别注意,不同的公证有不同的公证文书,他们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而对于怎么样去申办拍卖公证,首先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的,您可以打电话问公证处,确保万无一失,其他程序性的问题,您可以问问律师。在此也希望您申请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