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
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二、商品房预售的程序是怎样的
1、订立预售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参照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与预购人订立预售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前期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等,商品房销售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计算商品房面积,应当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标准。
2、银行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进行审查(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时)
银行首先审查房地产开发商的主体资格及资信状况,包括营业执照、企业批准证书、合资或合作合同、公司章程、近期财务报表、验资报告等。其次,银行对按揭标的物工程进展情况、坐落位置、销售价格等项目进行审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红线图、建筑用地许可证、设计和竣工平面图、建筑许可证工程预算、概算、承建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进度情况、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
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房屋交付验收
房屋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向购房人发出通知书,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带齐所有文件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在验收交接时,售房人应当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核验合格单,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交给购房者。在验收交接后,由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即为正式交付。
5、办理预售商品房的过户手续
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依法办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与购房人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一般包括登记收件、勘丈绘图、产权审查、绘制权证、收费发证等程序。
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本身就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在购买的时候就一定要查看下开发商预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条件,他们的预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而商品房预售应符合的条件和预售程序最好先找专业的房产律师咨询下,了解清楚之后以便于查询所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