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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二手房买卖合同风险的防范

二手房买卖           阅读:278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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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尽量利用合同的附件。一些上家承诺赠送的设施等仅限于口头承诺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消费者不能因为要面子或者怕麻烦而把这些特别约定一笔带过。在已经发生的诸多案例中,上家口头约定反悔、书面约定不详细而造成的纠纷不在少数。在诸多特别约定的事项中,物业维修资金、水电煤等的结算和过户、户口的迁入迁出,以及附属设施的赠送是需要消费者特别留心的。

资金的结算和过户在双方协商约定后,应详细地写入合同。而附属设施的赠送(以卫浴设施为主),则可以选择拍照存档或以书面描述形式作为合同附件由于文字描述有限,故而照片形式可比较具体详细地反映出设施的整体情况。

同时,在与房屋中介机构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各个细节,水、电、煤、物业费以及维修基金等前期费用的结算情况、户口的迁移情况、付款和交房手续的履行等等都要在合同中作详细的约定。因此签订房屋买卖及相关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可以要求中介机构解释合同的细节。假如你觉得条款不清,有必要修改或补充的,可以与中介机构协商处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将合同作为依据,主张自己的权利。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是关于维修基金以及户口迁移的问题。

就维修基金来看,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不过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风险的防范

1、“不可抗力”风险的防范

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房屋面积”风险的防范

(1)附带条款应写上: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不再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或写上:房屋竣工后,如本合同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误差超过3%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物业管理”风险的防范

(1)入住新的居住地,第一次签定物业管理合同的期限最长应为二年,二年后,购房者应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挑选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对物业进行管理。

(2)签定物业合同之前,应明确所购物业的类型,是公寓,还是住宅,不同类型的物业,有不同的管理标准、收费标准。

(3)有些收费项目是超前征收,违反有关的规定。如有的小区的有线电视尚未接通,却收取费用;有的物业承诺安装可视对讲门铃,尚未安装就提前收费等。

(4)有的费用未获批准,就被先执行。物业公司的某些费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可收取。有的物业公司在审批尚未通过时,提前收取,也是不对的。

(5)巧立名目的各种费用。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多收费,巧立各种名目,如装修配合费等。这些都是物价部门和相关部门所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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