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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需准备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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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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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

是指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但旅馆业的客户出租和房屋场经营中的柜台出租,不属于房屋租赁范围。

(二)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自行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

(二)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

(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二)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三)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应予受理。

看了上文,您知道怎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了吗?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可以对抗第三人,由此能很好地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要多留心,因为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证明,或者采取冒名顶替的形式,来骗取租房者的信任,多数租房者法律意识不强,没有防范意识,有很大一部分人上当受骗,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因此,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相信有了律师的帮忙,您在办理时会多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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