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发生了房产纠纷,且要起诉到法院时,购房者要注意房产纠纷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此外,购房者在因房产纠纷起诉时,还应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房产纠纷案由哪个法院管辖?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适用民法和行政法的有关时效规定,一般有以下几种:
1、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 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4、 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5、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产纠纷案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及房产类案件具体是归哪个法院管辖,这是每一起涉及房产案件中当事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房屋属于不动产,理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是否所有的涉及到房产的案件都是由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具体案件中,并非所有涉及到房产的案件都是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中一般都会涉及到房产,但是这类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却并非依据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原则确定。
我们常接触到的如:所有权确认纠纷、返还原物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中标的物属于不动产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该案。还有一类合同纠纷案件,一般也是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这类案件与我们老百姓的生活紧密联系,涉及诉讼时,一般都是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但是并不能因此就理解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不动产,理所当然就因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多数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其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中合同履行地一般是与不动产所在地存在竞合,但法院受理该类案件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对于“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以及“房产纠纷案由哪个法院管辖”等问题,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上文中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明白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了解了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以及法院管辖的问题后,当事人就要为房产纠纷诉讼作好准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房产纠纷证据的收集。如果您想赢得官司,就要对证据引起重视。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收集哪些证据或者是怎么收集证据时,建议您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