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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能装修房屋吗,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如何处理?

房屋装修          2012-12-08 阅读:568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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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人能装修房屋吗?

承租人作为对于房屋没有所有权的使用人,对于房屋的装修是否有决定的权利呢,下面我将为您进行具体分析:

(一)承租人能否装修房屋取决于出租人是否同意

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二)出租人可以对承租人私自装修的行为要求赔偿

承租人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装修的,因此种行为侵害了所有权人对其房屋的所有权,损坏了房屋的完整性,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六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所以,对于承租人在没有取得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装修房屋的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二、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如何处理?

(一)双方有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的规定,对此类问题,“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根据此项规定,对承租人投入的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同时规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按照此规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能拆除的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归己所有;不能拆除或虽然能拆除但会明显损坏、降底物业使用价值的,装修物归出租人所有,由出租人返还相应费用。 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事先没有对装修处理进行约定,发生上述纠纷,防盗窗和地板拆除会明显损坏住房,这部分装修物应进行估价,折旧后由出租居民支付一定费用;空调器、电扇、电话等可以拆除,应由承租人自行拆除收归己有

总的来说,对于承租人装修部分,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能拆除的拆除,对于不能拆除的固定装修以及拆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动产装修,由出租人酌情承顶,给予承租人相应补偿;对于不能承顶部分造成的损失,因承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因出租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装修损失由出租人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由双方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

以上就是对“承租人能装修房屋吗,承租人对房屋的装修如何处理”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总的来说,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装修归属问题比较麻烦,一般来说以约定为主。如果没有约定,问题就更为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自己不但“白装修”,而且还会侵害他人的权利,面临侵权赔偿的问题,所以对于这种问题最好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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