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二)买卖双方合法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如买方是未成年人(即未年满18周岁),可由其监护人办理,并提交监护人和申请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三)共同共有的房地产,须提交房地产共有人共有证及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书。
(四)如房地产是出租的,须提交租赁合约、及承租人对房屋买卖的征询意见书。
(五)租地建房的房产转让时,先变更土地后房屋转让。
(六)继承、赠与、交换、裁决的房屋须提交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协作执行通知书等。
(七)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地产,须提交拍卖委托书、拍卖机构拍卖资格证书及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拍卖确认书和拍卖行发票等。
(八)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转让、受让房产须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主管单位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书面证明(批文内容须注明批准卖出、买入的房屋详细地址);属三资企业的还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的书面决议书(经公证)。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单位,须提交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注明同意买入、卖出的房屋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授权委托书、董事长及被委托人合法的身份证明。
(十)企事业单位购买私人的房屋须提交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十一)房屋交易应亲自办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可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公证委托)。侨居外国的,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领使馆认证,没有领使馆的须经我国有领使馆的第三国认证。港、澳、台的委托书,须经我国政府委托的律师或机构认证(申请人提交的证件是外文,均需一并提交经公证机关翻译的中文译本原件),亦可以到当地房产交易所办理委托。委托人亦可以委托购买方。
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房管所根据房产档案资料核实房屋产权状态是否清晰,在房屋产权状态清晰的情况下,房管所受理办证申请,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出证。
二、二手房交易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买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为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应当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
(二)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三)户口问题。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随着国家对新建商品房市场调控力度的加大和存量房市场的逐步扩大,二手房市场将逐步发育成熟,成为与一手房市场相竞争和共存的市场形态,可是这二手房交易市场也会同商品房交易市场一般容易发生纠纷,这就需要购房者自己提高警惕,先了解下二手房交易所需材料、二手房交易流程以及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以从购房之初保护自身权益。当然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了解,也可以直接请律师陪同购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