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见的期房买卖纠纷有哪些?
期房买卖目前在我国成为较为盛行的房屋交易方式,因此纠纷也频繁出现,目前纠纷主要的表现形式如下:
(一)购房人欠缺担保。在商品房预售交易合同中,开发商通常仅负担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房屋建造且交付与购房人的义务,而购房人则须在合同订立之后交房前给付开发商一笔为数不少的价款。这样,在开发商交房前购房人并无依合同法主张拒绝自己价款给付义务之可能性。由此可见,商品房预售交易制度中对购房人权益之保护明显不足。
(二)交易标的之不确定性。品房预售交易合同是当事人就正在兴建中之房屋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开发商负有在一定时期内将房屋兴建完成再转移所有权并交付购房人。通常情形,在订立合同时,购房人据以参考者,仅为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模型或者开发商提供的“样品房”。至于房屋完成之实际面积、建筑材料之品质、公共设施之有无等等问题,购房人无法预先预期或预见。而这些问题往往是购房人决定是否进行交易时之重要因素。还有开发商事后亦可变更设计、增加公用面积,工艺变更等致使完工交付时房屋不符合订立合同时之约定。
(三)履行周期长,不可预见的风险较多。般之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建成竣工需很长时间,有的达二至三年。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开发商本身之履行能力容易因外在因素或者其他因素发生变化。此外,经济环境,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等也可能在订立合同后影响房屋之竣工和交付。10年前的烂尾楼至今犹存,只是当时没有期房按揭贷款,损失的是投资人。
(四)权利冲突多,购房者的权利缺乏保证。在房屋交付之前,也就是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有施工单位的法定抵押权、还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在建工程或者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只有前两者的权利实现之后,才能实现完整的房屋所有权的权利转移。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之下,买受人的权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二、如何防范期房买卖风险?
(一)注意审查楼盘的具体信息,如开发商的“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信息。
(二)购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同的签订。购房时要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除此之外还包括签订补充条款。先签订认定书,再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预售登记。在合同中双方应对交房时间、应付价款总额、房屋面积误差以及质量问题等进行详细的约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上文就常见的期房买卖纠纷有哪些以及如何防范期房买卖风险进行了大致的介绍。看到这里,想必您对期房买卖的相关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期房买卖是我国目前主流的交易方式,期房可以使购房者不用一下就承担太大的经济压力,对开发商回笼资金也有所帮助,但是同时也产生了不少纠纷,因此,购房者在购买期房前应对相关纠纷以及防范方式有所了解才行。若您对此还有任何疑问,不妨向专人士——房产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