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不得出租的房屋进行出租、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末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均属无效行为。具体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分析:
(一)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入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明确了哪些房屋不能租的问题,如果自己的房屋不属于不能出租的情况,在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实践中,有些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2%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形是,有人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三)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以上就是对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出租房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解读。其实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都做到谨慎小心,是可以避免合同纠纷的。但是如果您正处于这样的纠纷,可以尝试向专业律师进行下咨询,毕竟他们有丰富的法律知识,也处理过许多现实的案件,能够提供实用、有效的建议,也就能让您少走弯路,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