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审核卖方的房产证
1、对这类房产的审查包括以下几点: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2)二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
另外,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2、审查内容包括: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
(2)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
当然,产权证一定要看原件,同时应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房屋所在区县房地局查档,以最终确认,该房屋是否具备上市交易的资格。
二、办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1、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2、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3、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4、下列房屋不准买卖: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章建筑的房屋);
(2)产权有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由国家征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定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的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综上,是关于“如何审核卖方的房产证”以及“办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的有关买二手房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过户是二手房买卖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关乎您能不能真正的得到该房屋。但在实践中,因过户而引发的纠纷也不少。当您遇到该类纠纷时,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有效的处理纠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