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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如何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          2012-12-08 阅读:281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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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对方,商品房买卖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可见,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应该履行通知的程序。没有通知的,法院应该行使释明权,要求主张解除的一方及时向对方通知解除。通知已经送达,对方一旦提出异议之诉,主张合同解除的通知人对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便处于不确定状态,法院会如何裁判?作为法院,在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诉讼实践中,一般会依照法律规定所列举的情形来审查主张解除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从而确认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经催告后违约当事人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才享有合同解除权。而且,当事人享有解除权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则会丧失解除合同的权利;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来说,要保留好催告对方的通知手续,在三个月内对方仍不履行的,另一方便可以解除合同了。同时违约一方当事人有权催告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收到催告后应尽早通知是否解除合同,否则超过规定期限就会丧失解除权。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如何解除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协议解除。

(二)根本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三)迟延履行。

上文内容就是关于“怎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如何解除”的有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内容,希望在您买房时能有所帮助。虽然商品房买卖双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但相较于开发商而言,购房者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难度要更大一些。面对这种情况,倘若作为购房者的您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建议您直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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