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哪些二手房有风险?
(一)产权不明确的。买房前,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第十七条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因此,查明卖方提交证书的真实性要放在首位。
(二)土地权属不清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分为国家、集体所有两种性质。第五十五条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土地有偿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报批。准予转让的,应办理出让手续,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无共有人声明的。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二手房大多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四)被保全、查封的。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擅自处分已被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法院有权责令责任人限期追回财产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司法机关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买的。
(五)设定了抵押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物权法、担保法都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因此,应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是否有抵押记载,没有抵押权的房屋不能购买。
(六)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比如按照《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济适用房属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满5 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确需转让的,由政府进行回购。满5 年转让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才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因此,对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二手房也要当心。
二、如何防范二手房买卖风险?
(一)确定房屋手续是否齐全。首先应查验出让人是否持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物权法》和《城镇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未登记(记载于《房屋屋登记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进行交易,即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其次是核实卖方的身份是否与产权证上记载的一致。自然人的,查验其身份证;是单位的可到工商局查看其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经查看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薄》的记载是否一致、查验《房屋所有权证》的真伪。
(二)查询房屋产权有无限制信息。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查询房屋所有权信息,是否存在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抵押限制信息。如有查封或抵押信息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交易,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屋产权是否是共有房屋。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须经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买卖合同无效。
如果购买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上文就买二手房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方法进行了具体的介绍。随着二手房交易量的提升,二手房纠纷也不断增加,因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对原业主以及房屋的具体信息进行详细的了解。若您对此还有其他的问题,最好向专攻房产的专业律师咨询,他们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执业经验能给您最为完善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