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种概念,指的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家庭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目前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一)廉租房
廉租房以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只租不售,其所有者为国家,低收入家庭没有产权。
(二)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适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
(三)限价房
限价房为限地价、限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它是按照政府和开发商的约定价位出售给中等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
(四)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五)棚户区
虽然棚户区不属于保障房,但棚户区改造却是组成保障房建设的重要部分。棚户区分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四类,其中城市棚户区约占65%。
二、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过度依赖政府投入,资金来源可持续性问题尚未解决。
保障性住房实行政府定价、限价,利润微薄甚至没有利润。由于缺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机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形成过度依赖政府投入的局面。
(二)地方政府财力问题制约保障房建设。
1994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后,造成了地方事多、税少的现实。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一笔相当可观的预算外收入。2010年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同比增长106.2%。
按照中央要求,地方政府今后必须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需要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无偿或以非常低的价格提供土地。因此,当前地方政府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就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保障房建设是今年政治上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既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又将挤占商品房用地,导致土地出让收入下降,使本已紧张的地方财政更加捉肘见襟。
(三)在宏观经济调控与信贷规模控制的背景下,银行信贷指标有限。
(四)银行宝贵的信贷资源投入保障房后,各种风险上升。
1、集中度风险。2010年末中国银行业资产占所有金融业资产的比例超过70%,其中房地产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19.51%。中国迫切需要更为开放、深度更大的金融市场吸收周期性风险。
2、资产负债表期限错配风险。房贷等长期资产在银行业占比越来越高,而负债仍以中短期存款为主。特别是当资本市场发展及通货膨胀上升导致存款搬家时,银行流动性压力提高,需要通过二级市场创造流动性。
3、利率风险。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上升,收益率曲线变平,房贷利率风险势必成为重要风险,需要由资本市场投资者分担。
4、流动性风险。房贷类长期资产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累积,将银行流动性管理置于两难境地:维持充足的流动性资产可防范流动性风险,却会降低利润率;减少流动性资产占比可提升利润率,却会增加流动性风险。
以上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现状,融资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哪些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情况各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律师,更好的解决你在生活中遇到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