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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存在风险吗?

房屋买卖合同           阅读:1100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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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这个问题,近些年,对于民事合同,司法实践中有更加注重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趋向,基于此点原因,在适用法律时,往往也可能有所突破。比如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中“不得转让”的理解,现在有很多地方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解释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此不予办理登记”,但这并不是直接认定双方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关于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无效? 各地法院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比如上海市高院在《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就提到以下观点“房屋买卖合同的买方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其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买方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此外,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买卖,还有一种解读是附期限或者附条件的合同。

二、没有房产证存在风险吗?

未取得房产证的不动产进行交易时存在一定的风险责任。购房者及出卖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对诉争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购房者在购买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时,应慎重对待,否则事后未经产权人同意,造成出卖人无权处分,将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会给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作为出卖人未取得房产证,该合同项下的具体内容不明确,容易造成双方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不明确,致使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从而造成新的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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