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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已拆违法建设419万平方米 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产资讯          2017-07-21 阅读:331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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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已拆违法建设419万平方米

截至7月18日,北京市下达给昌平的11项具体工作中,已经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60家,整治“散乱污”企业500家、无证无照经营8188户、占道经营7837处、群租房739户、直管公房344户,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据悉,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昌平区自我加压,主动新增市区两级任务。市级任务中,拆除违法建设任务由600万平方米调增至750万平方米,疏解区域性市场新增区级任务3个,城乡接合部整治新增了8个区级挂账重点村一同整治,“开墙打洞”结合具体情况增加114处。截止到上半年,昌平区已拆除违法建设419万平方米,是去年同期的近2倍,完成进度约70%。

6月6日,昌平区启动了“全力奋战100天”攻坚战。仅用42天,就拆除违法建设累计销账228.6万平方米,整治无证无照经营4147户,整治“开墙打洞”246处,查处占道经营各类违法行为3712起,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25家,治理“散乱污”企业264家,疏解区域性市场2家,依法取缔未经审批幼儿园13所,整治地下空间10处,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4处,水环境治理进度提升53%。

昌平区现有工业大院50个,占地面积11683亩,建筑面积517万平方米,入驻企业735家,其中工业企业512家,商服企业223家。然而,随着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前“发光发热”的工业大院已经不适应北京新定位和未来发展。

昌平区委区政府决定利用两年时间进行彻底清理,今年先行清理整治35个工业大院。截至目前,第一批9个(试点)、第二批11个、第三批15个共计35个工业大院已分别于4月10日、4月30日、5月20日全部启动。三个批次均按计划推进,累计完成搬家面积132.15万平方米,完成拆除面积110.16万平方米。

记者注意到,在清理整治的同时,昌平还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外迁转移等问题,比如组织召开产业对接会,联系通州区产业转移联盟、乐亭服务京津冀产业转移办公室、曹妃甸协同发展办公室等6个招商部门,与11个镇的经济发展科长面对面交流,为企业外迁搭建桥梁。

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罚款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处以罚款的前提条件:《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罚款的数额:《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单独适用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5%到10%),一个是并处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10%以下)。这里需要注意计算方式,是以工程总造价来计算,还是以违法部分的工程造价来计算。笔者认为,应以违法部分的工程造价来计算。因为适用法律有一个通用原则,就是“就低不就高,就轻不就重”,即在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情况下,对违法当事人实施处罚,一般是就轻就低。

(二)限期拆除

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要正确适用限期拆除的处罚方式。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正确理解这句话,要掌握三个原则:要有规划;规划要合法;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能消除影响的可以处以罚款,不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拆除。

(三)没收

“没收”这一处罚方法的适用,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与强制拆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具备了强制拆除的必备条件后,在违法建筑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没收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和罚款“可以”并处。这里的“可以”,法律上称之为选择性规定,也称之为弹性规定,意思是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具体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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