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万科城中违建寺庙
8月12日上午,在郑州市高新区万科城售楼部门口,挂着十几条写有“万科城中建寺庙居民维权无通道”、“万科无耻容违建十万业主心致寒”、“高新区U60—03地块G12原本绿地为何变寺庙”、“不信科学,信鬼神,万科绿地变庙宇”、“高新区万科城封建迷信私自建庙监管何在”字样的维权条幅,百余位业主大热天在售楼部门前讨要说法。
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官网2014年3月25日公示的批后公告显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祥营村、水牛张村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土地编号为U60—03、地块G12规划为街头绿地、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业主介绍,2017年7月,很多业主发现按规划本应该是绿地的地块上有多名建筑工人员正挖地基。随后通过与祥营村村民沟通得知,该地块正在建一座寺庙,并命名为“火神庙”。
随后,多名业主向高新区有关部门投诉了绿地违规改建寺庙一事,高新区政府核查回复认定U60-03(用地代码G12)地块正在施工建设的建筑未取得相关手续,系违章建筑。
郑州市高新区政府称“高新区沟赵办事处高度重视,安排包村工作人员同区执法局、办事处城管办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处建筑未取得相关手续,系违章建筑,区执法局已向施工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已停工”。
对于业主反映的寺庙仍在违建一事,高新区沟赵办事处称“仍有施工其实是在拆除,并不是施工建造”。高新区执法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目前违建寺庙已经停工,正在拆除,他们会派人常去检查。

违建建筑怎么处罚
对于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的前提条件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具体到每一处违法建筑或每一个个案,对这句话的理解不同,会直接导致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不同。这直接涉及到民生问题。《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罚款数额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单独适用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5%到10%),一个是并处罚款的数额标准(工程造价的10%以下)。
违法建设当事人所建的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拆除。《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限期拆除的前提条件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正确理解这句话,要掌握三个原则:要有规划;规划要合法;正确把握“能否消除影响”这个关键,能消除影响的可以处以罚款,不能消除影响的要限期拆除。
“没收”这一处罚方法的适用,其实体要件和程序要件与强制拆除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具备了强制拆除的必备条件后,在违法建筑不能拆除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没收这一行政处罚措施。没收和罚款“可以”并处。这里的“可以”,法律上称之为选择性规定,也称之为弹性规定,意思是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具体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