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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是什么,哪些商品房禁止转让?

商品房预售           阅读:580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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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内容是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二)预售许可证编号;

(三)预售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四)预售商品房的坐落位置、幢号或者楼层、面积;

(五)土地的用途和使用期限;

(六)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准的内容预售商品房。预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哪些商品房禁止转让?

禁止转让的商品房有:

(l)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并未按规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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