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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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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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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

1、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或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人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

3、房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

4、付款方式: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抵押付款;

5、认购条件:签订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当购房人在售楼处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使其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的有关细节。《签约须知》是购房人在签约前应细读的重要文件,只有看懂并搞清其中的全部条款内容,才可以保证下一步顺利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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