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二手房不能买卖?
二手房可以买卖,但不代表所有的二手房都能够拿到市场上交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存在下列情况的二手房,不能买卖:
(一)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二)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或者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四)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五)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六)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七)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八)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
(一)房产产权要查清,这需要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而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对买家来说有着得不到房屋的巨大风险,是千万要避免的。
产权是否清晰是一大问题。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购房者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核实房屋状况,从房屋的建筑状况、小区状况、权利情况等方面入手,核实越清晰越有利于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比如,土地的使用性质如何、使用年限多少;是否会因市政规划而拆迁;附近是否有新的规划影响该房屋的价值,如工厂、高层建筑等。另外,所购买的二手房是不是福利房屋、单位房屋也需要认清,对这类在交易、转让等方面有相关限制和规定的房屋,要注意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相冲突,造成侵权、合同无效等不必要的麻烦。
(三)交易手续要严谨,二手房的交易一般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交付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在这几个步骤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要保留好交易的证据,同时过户时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进行过户,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在交房时还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相类似的,房屋的一些隐性的缺陷,如过去曾发生过案件、私自改造留下的隐患、与他人在产权上的纠纷等等,也需要购房者通过邻居、业委会有所了解。
(四)合同的签订是关键环节,对于一些细节问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非常要紧的,特别是意向金的交付、上家户口的迁出、过户期限的明确等等,一旦没有清晰明确的合同约定,就可能导致二手房买家遭遇没法及时拿到房屋、没法迁入户口、没法得到合理的违约补偿等麻烦。
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买卖中的一些先关法律问题。另外,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不但不允许买卖,还会对人身财产造成伤害,更要特别注意。在签订合同也要注意合法合规的问题,对于双方或中介共同为了少缴税费签订的“阴阳合同”等违规做法,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伤及自身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