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抵押登记费用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
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收费项目:房产抵押登记费
(二)收费单位:房产处
(三)收费标准:抵押额的 1。5‰
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每次只收取工本费10元,不得再收取抵押登记费。
(四)收费范围收费对象: 申请房产抵押贷款登记的单位或个人。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
(一)所需材料:
1、以个人所有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 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⑵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⑶ 《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⑷ 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⑸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⑹ 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⑺ 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2、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
⑴ 企业营业执照;
⑵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⑶ 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⑷《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⑸ 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⑹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⑺ 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⑻ 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备注程序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房地产抵押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
2、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必须经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职代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3、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4、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所形成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经公证,并提交企业章程。
(三)办理时限
各类资料交验受理审查合格后,7日内完成有关工作,办理发证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