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交的资料
(一)买卖双方提交的资料: 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意向书》。
(二)购房人(借款人)提交的资料: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
并可选择提供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其他房地产证明及其他收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配偶身份证;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除上述资料外,须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三)售房人提交的资料: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 委托书和身份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所售房屋的 产权证明文件;若房屋已出租,须提供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 售的文件;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有关文件(若所转让房产为国有资产,还须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
二、二手房贷款的办理程序
第一步:贷款申请及初步评估,手续和文件:
(一)交申请表,卖方产权证(复印件)、买方收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房屋估价;
(三)交购房意向书(范本由律师所提供)。
第二步:资料调查、贷款批复及贷款受理。手续和文件:
(一)调查及审批;
(二)初步回复(贷款额及年限);
(三)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四)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
(五)预签保单。
第三步:房屋角以及抵押登记。手续和文件:买卖双方或委托律师所到房管局办理(带备产权证、身份证原件)。
第四步、发放贷款。手续和文件:买卖双方缴清保险费、律师费、中介费等费用、将收据交银行检查,产权证等相关证件交给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