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产权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附表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附图不复印房产证号,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在区县地税局办理;
6、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协议书中须有房产的约定),2003年10月1日以前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理;
7、法院判决离婚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中要求有房产的判决。
二、商品房产权证如何办理
(1)鉴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登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a、购房者的身份证和私章;
b、鉴证过的购房合同;
c、由开发商出具的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明书、购房发票、红线图、位置图 (蓝图)、平面图(蓝图); 登记完毕领取收件收据。
(3)交费。
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
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应缴税费:房证印花税:5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