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没有缴纳公积金怎么办
没有参与缴存的单位主要有两种情况:
1、整个单位的职工都没有参与缴存;
2、单位仅仅为部分职工开设了缴存账户。
虽然近年加大了催缴力度,但是仍然有少数企业不按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当前广州也有对公积金缴存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规章制度,公积金中心可以先劝说单位主动开设缴存账户,如果无效再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责令整改。而根据目前的罚款办法,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拟按单位成立年限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从1.5万元起。单位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最高可处以4.5万元罚款。
而对于已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但不为本单位部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按未开户职工人数确定处罚金额。其中未开户职工人数在500人以上的,一般也拟处以4.5万元罚款。在部分情况下,处罚标准可适当下调或上浮,调整标准以1000元为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
职工工资总额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即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大部分。在此基数上,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能强制执行吗
为督促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加大了查处力度,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开户缴存手续。
大部分单位目前都能遵守公积金缴存制度,但仍有部分企业不按规定,不为职工缴存,也有单位为了“省事”等原因,不按职工的上一年实际月均收入作为基数为其缴存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个工作重点就是扩大缴存覆盖面,对至今仍未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寄发《关于限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不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寄发责令。同时,中心在企业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时,核实每个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及实际支付工资情况,督促用人单位按个人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维护职工权益,营造和谐劳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