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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注意事项有哪些?

其他房屋租赁问题           阅读:482

程升 律师 法邦网认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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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租房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使用书面形式签订,应载明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住房的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应了解自己的义务。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注意:

(一)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并比对是否是同一人;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二)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在房屋内进行违法行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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