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钱后想要退房怎么办?
购房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烦恼,虽然已经缴纳了首付款或是已经偿付了一定的按揭,但由于主观或是客观的原因,购房者需要退掉已买的房屋,这个时候应该怎样处理呢?
如果购房人已经支付了首付款,但希望解除买卖合同,其处理方式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譬如说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但如果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此时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其一是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实践中开发商提供的合同很少会有这样的约定;
其二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如果上述方式均不可行,考虑到此时购房人尚未支付剩余房款,则只能通过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逼迫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不过这种方式购房人将承担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建议购房人在采取该方式前仔细研究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
二、签购房合同时怎样约定解约权?
房屋买卖合同中都要明确约定交房期限,避免将来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时,购房者可以选择适用解除合同这一条款,来减少购房者的经济损失。因此购房者要充分认识并利用这一条款,及时明确地告知开发商要求退房并解除合同,因为这个解除合同条款虽然对购房者是有利的,但有些开发商都会在条款中附加一句说明,即如出现这一可以解除合同之情形时购房者在一个时间期限内没有行使视为放弃行使合同解除权。针对这一时间上的限定,如购房者不充分重视很可能就因为具备解除合同条件但没有及时行使而丧失。
实施解除条款的具体条件如下:
1、开发商不能按约办理产权证及权利登记;
2、交付房屋时面积出现误差;
3、所购房产有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4、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双方还可以协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