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要交哪些费?
(1)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从2002年5月1日起按套收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另外,下列情况不得收取登记费:农民建房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
(2)公共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按购房款的2%收取。
(3)综合地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超过家庭最高购房总价的部分,按房价的10%收取。
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本市当年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的建筑面积
(4)证件工本费:一本房产证免收工本费;向共同所有人核发房产证时,每增加一人,每本按10元收取。补办或更换的,每本按10元收取等。
二、夫妻财产加名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非常简单。只需夫妻双方本人携带好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到房产登记部门就可办理。
办理时,申请人需领取《房屋登记申请书》,填写好相关资料并签字。对于原房产证,工作人员将当场收回。7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到办理窗口领取新证。办理期间,申请人需缴纳80元的登记费、10元共有权证费和20元的配图费,免交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显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